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项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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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主要内容
我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下称“工行滨州分行”)受让的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为万元,利息.82万元(截至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8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物为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下土地和厂房;保证人为王建民、赵春艳、唐文双、李俊华等。
二、债权基本情况
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贷款二笔,全部由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用自有土地及其地上厂抵押,同时由王建民、赵春艳、唐文双、李俊华等人提供保证担保。截止到年6月20日,累计拖欠本债权本金为万元,利息.82万元,原工行将上述债权转让至我公司。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主债务人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年08月14日;注册地址为惠民县皂户李乡双庙村;法定代表人王建民;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股东情况:王建民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98.00%;唐文双认缴出资额24万元,持股比例2.0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棉籽油(GB)、米糠油(GB)、棉粕、棉短绒、棉籽皮、米糠粕的生产、销售;豆粕、花生粕、菜籽粕的购销。该企业现已停产。
四、保证担保情况
A.保证人:建民,男,汉族,年12月25日出生,住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前王村号,身份证号:37232112。未见该保证人户籍被注销的相关信息。
B.保证人:赵春艳,女,汉族,年6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前王村号,身份证号:37012606。未见该保证人户籍被注销的相关信息。
C.保证人:唐文双,男,汉族,年2月17日出生,住惠民县姜楼镇新唐家村,身份证号:37232102。未见该保证人户籍被注销的相关信息。
D.保证人:李俊华,女,汉族,年8月28日出生,住惠民县姜楼镇新唐家村,身份证号:37232108。未见该保证人户籍被注销的相关信息。
五、抵押担保情况
(1)土地:抵押土地编号为惠国用()第66号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坐落于惠民县庆淄路以西、双庙村土地以南,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2)房产:抵押房产证号惠民字第12-号山东惠民荣昌油脂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坐落于惠民县皂户李惠清路西侧,产权类别为公房,面积为.1平方米。
六、清收进展
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于年2月1日作出的()惠商初字第号及()惠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该项目已申请执行,现在执行中。
七、清收亮点
抵押物为相对独立的生产厂区,土地和厂房均抵押,位于惠民县庆淄路以西、双庙村土地以南,地理位置优越,有较高的增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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